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到民政局办结婚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结婚登记需要符合以下条件: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行为,任何形式的强迫或干涉都是被禁止的。
此外,法定的结婚年龄规定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
办理结婚登记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才会被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一旦完成结婚登记,即正式确立了婚姻关系。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则需要及时补办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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