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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情形与不准结婚的疾病一览

发布于2024-10-16 16:02:15 浏览31次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不准结婚的疾病有什么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愈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姻法并未一一列举。

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两种:1、患麻风病尚未治愈者的人不得结婚;2、患其它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1)未经治愈的麻风病和严重的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2)无法矫正的先天性生殖器官畸形,不能正常进行性生活的人不宜结婚。(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如肌紧张、克汀病等)患者不宜结婚。(4)患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未经治愈者、不能结婚。(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苦未彻底治愈者,不宜结婚。(6)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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