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到场。结婚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并且应出示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和外国人结婚应该在哪里登记办理
在中国内地,与外国人结婚的登记通常应在中国公民或内地居民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准备登记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经过认证的无配偶证明。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确保手续合法有效。对于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情况,也同样适用此规定。
此外,《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具体证件和证明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声明。这些文件和声明的提供,是为了确保登记过程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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