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到场吗
结婚证公证需要双方到场。结婚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并且应出示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夫妻双方照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表兄妹以绝育要求结婚是否准许
表兄妹以绝育要求结婚是不准许的。因为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因此,表兄妹之间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即使双方愿意以绝育作为条件也不能合法结婚。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表兄妹之间以绝育要求结婚的行为,法律上是不予承认的,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夫妻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同居期间产生财产,处理起来也需根据法院判决或当事人协议进行,但不会涉及夫妻财产共有的法律框架。
总之,法律明确规定了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表兄妹在内,无论是否以绝育为条件,都不允许他们合法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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