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兄弟姐妹能结婚吗
依据相关法规,养兄妹订婚属于合法行为。
法律规定仅限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缔结婚姻。
尽管养兄妹二人在名义上被视作兄妹,然而却并无任何血缘牵扯关系。
因此,只要当事人不存在法律所禁止的其他结婚情形,诸如尚未达到法定婚姻年龄或涉及重婚等问题,均可自主决定进行注册登记,缔结良缘。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禁止结婚的条件包括
《婚姻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
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养兄弟姐妹能否结婚?探讨禁止结婚的条件与法律限制】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