姨表亲的子女可以结婚吗
家族内部的近亲联姻通常被定义为近亲婚姻。
这意味着,倘若在三代以内甚至更严格的定义中存在共同的遗传基因,那么这些人便会被限制在道德和法律上进行婚姻。
显然,作为至亲的姨表亲之间的亲缘关系属于三代以内,因此依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他们是被明确禁止结婚的。
并且这种情况下也是无法去相关部门完成结婚手续注册的。
民法典结婚必备条件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形式的强迫行为均为禁止,不得有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而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欲结婚的男女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法定条件的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完成结婚登记即视为确立了婚姻关系,如未办理登记,应尽快办理登记手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婚姻将被视为无效:(一)重婚;(二)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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