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近亲结婚法律规定
禁止近亲结婚的法律规定是:具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是禁止结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结婚禁止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其中,首先禁止直系血亲之间的结婚关系。这包括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婚姻,例如父亲不能娶自己的女儿,母亲也不能嫁给自己的儿子。同样,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也不得结合,无论是外祖父母和外孙子女的关系亦然。
其次,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包括同源于父母的所有兄弟姊妹,无论是同父异母还是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之间都不允许结为夫妻。此外,不同辈分之间的亲属关系也被禁止,如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婚姻。
这些禁止条件的设立是为了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亲密关系和社会道德秩序,确保家庭关系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以上内容详细列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为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可逾越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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