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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结婚证办理与未登记婚姻关系的有效性探讨

发布于2024-11-30 08:36:18 浏览7次

跨省结婚证怎么办

跨省结婚证办理方式是: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未登记的婚姻关系是否有效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立即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从取得结婚证的时刻起,夫妻关系即被确立。

因此,根据法律条款的综合解读,夫妻关系的确立从结婚证颁发时开始生效。这意味着,结婚证的颁发是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的关键,而未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单凭仪式或其他形式并不足以使夫妻关系生效。

在法律上,只有取得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后,夫妻双方的法律地位才被确认为夫妻关系。因此,未经登记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被视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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