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海口律师网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登记结婚与亲属关系:为何禁止直系与三代旁系血亲结婚?

发布于2024-12-02 09:06:26 浏览19次

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吗

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证,才是确立了婚姻关系,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为什么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结婚是为了优生的要求。

血亲主要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即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无血缘联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

人类两性关系的发展证明,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

而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能创造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加强健的人种。

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

比如日本民法禁止三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

瑞士民法典禁止直系尊血亲与直系卑血亲之间,全血缘或半血缘的兄弟姐妹之间,以及伯、叔、舅、姨父、姑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伯母、叔母、舅母、姑、姨与侄子、外甥之间结婚。

我国也早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的说法,自西周以来,便禁止同姓为婚。

唐代对同姓为婚处两年徒刑。

明清律规定: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

清末,将禁止同姓结婚改为禁止同宗为婚。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登记结婚与亲属关系:为何禁止直系与三代旁系血亲结婚?】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亲属关系 三代旁系血亲 旁系血亲 直系亲属

最新咨询

热门文章

法律科普 精选回答 推荐知识

您可能感兴趣

劳动法

加班工资

终身监禁

车辆报废补贴

网络诈骗

扣工资

假冒注册商标罪

侵权行为

诈骗罪

欺骗手段

经济损失

绑架罪

到期提醒

债务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