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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情形与同居男女如何补办结婚证的指南

发布于2024-12-12 22:37:07 浏览17次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同居但未领证的男女怎样补办结婚证

同居但未领证的男女想要补办结婚证,首先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如果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并得到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了婚姻关系。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应当补办登记。

补办登记主要是为了引导同居但未领证的男女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

补办结婚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以符合法律规定。

补办结婚登记规定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相关要件仍视为事实婚姻;不符合要件的则视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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