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生理有缺陷的人能否结婚
生理有缺陷的个体,并非被法律禁止结婚的对象。只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并自愿选择结婚,均可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如果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自己的生理缺陷而导致结婚,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这段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年龄限制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还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情形,例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
此外,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故意隐瞒疾病,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在请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下,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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