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的人可以结婚吗,没有血缘关系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分析可以得出结论。除了禁止的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外,以及被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患者以外,其他人群都是可以合法结婚的。
法律明确规定了两种不得结婚的情况:(1)、直系血亲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
自古以来,从伦理道德和人类生理角度出发,我国就有禁婚同姓的习俗,经验之谈就是“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实际上,世界各国的法律也都在某种程度上禁止近亲结婚。这主要是因为血缘关系较近的当事人之间结婚,无疑会将各自身体中可能存在的生理缺陷传给他们的子女,而那些彼此毫无血缘关系的人们的婚礼则能够生育出更为健康优秀的下一代。
(2)、患有被医学界视为无法结婚的疾病。
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不断会发现新型不应结婚的病症。目前并无明确定义何种疾病为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仅设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結婚的病症”,具体范畴由行政法规或相关部门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以和精神病人结婚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
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的实质要件。
其次,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
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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