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婚礼没领证是否算结婚
办婚礼而未领取结婚证,根据法律并不视为正式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想要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只有完成这一法定程序,婚姻关系才能被正式确立。
在法律的眼中,仅仅进行结婚仪式或者举行婚礼,并不等同于已经成婚。尽管这些仪式可能在社会上被看作是结合两人的重要标志,但如果没有完成结婚登记,法律上不认定他们具有夫妻关系。
因此,即使经过了盛大的婚礼,只要没有在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并领取结婚证书,这些所谓的“结婚”仪式不会导致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的产生。
法律的目的在于确保婚姻关系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因此规定了结婚登记这一必要程序。只有依照法定程序完成登记,才能使婚姻关系在法律上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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