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结婚证怎么办
跨省结婚证办理方式是: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哪些是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的疾病
医学上认为禁止结婚的疾病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列出。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婚前医学检查的范围包括特定传染病的传染期、与精神病相关的发病期、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以及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
根据法律,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需要从医疗、保健机构获取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一证明必须详细说明是否发现了传染期内的特定传染病、发病期内的与精神病相关疾病、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以及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如果在检查中发现前述疾病之一,医生有责任向当事人解释疾病情况,并提供预防、治疗以及相应的医学建议。根据医生的意见,当事人可以选择暂缓结婚,或者自愿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结扎手术。
医疗、保健机构在此过程中负有为患者提供医学咨询和医疗服务的责任,确保他们能够做出符合个人健康状况的理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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