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近亲结婚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这意味着,如果两人的亲属关系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程度,他们的婚姻将被视作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这种婚姻无效。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家庭关系的稳定和法律的公平执行。
近亲结婚无效的判决,不仅影响当事人的婚姻法律地位,也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权益的问题。因此,如果发现存在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婚姻,相关当事人有权利依法提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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