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1. 直系血亲。2、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具体包括同源于父母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5.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6.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结婚的规定有哪些
结婚的规定有若干条款。首先,男性在二十二周岁之前不得结婚,女性在二十周岁之前不得结婚。其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被明确禁止结婚。第三,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被核准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一旦完成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被正式确立。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则须及时补办登记手续。最后,结婚登记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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