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结婚的规定有哪些
结婚的规定有若干条款。首先,男性在二十二周岁之前不得结婚,女性在二十周岁之前不得结婚。其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被明确禁止结婚。第三,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手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会被核准登记,并颁发结婚证书。一旦完成结婚登记,婚姻关系即被正式确立。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则须及时补办登记手续。最后,结婚登记后,根据男女双方的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一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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