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海口律师网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结婚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及法定婚姻限制详解

发布于2025-03-25 10:20:51 浏览0次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定的不能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或自己生育的上下各代血亲,即所谓己身所从出或从己身所出的血亲。

上溯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等,下至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等,皆为直系血亲。

旁系血亲指双方之间无从出关系但同由一共同祖先所生的血亲。

如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伯、叔、姑至侄子女之间,堂(表)兄弟姐妹之间皆为旁系血亲。

同父母所生者为全血缘亲属,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所生者,为半血缘亲属。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

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5、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

6、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至于老百姓常说的“远房亲戚”,一般都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不属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属范围。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及法定婚姻限制详解】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亲属关系

最新咨询

热门文章

法律科普 精选回答 推荐知识

您可能感兴趣

劳动法

加班工资

终身监禁

车辆报废补贴

网络诈骗

扣工资

假冒注册商标罪

侵权行为

诈骗罪

欺骗手段

经济损失

绑架罪

到期提醒

债务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