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养子女可以与亲生子女结婚吗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不能结婚。因为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属于拟制血亲关系,在法律上具有亲属关系,尽管没有真实的血缘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一法律条文明确指出,禁止结婚的对象不仅包括有真实血缘关系的亲属,也包括拟制血亲,即养子女与亲生子女。
因此,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都不得缔结婚姻关系,否则将依法视为婚姻无效。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家庭伦理秩序和法律的严肃性,保障亲属关系的合法性和社会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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