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定结婚年龄,没领证,但是举行婚礼了,法律承认结婚吗
在法律层面上,仅仅举行过婚礼而没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并不被认定为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虽然仪式性的婚礼可能会使舆论认为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确定,但并非所有实际参与者都必须接受这一概念和定义。
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的正式建立需要结婚的男女各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完成了这个关键步骤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后,我们才能够肯定地说他们已经结为合法夫妻。
反之,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但未领证的男女怎样补办结婚证
同居但未领证的男女想要补办结婚证,首先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如果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并得到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后,即确立了婚姻关系。
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就应当补办登记。
补办登记主要是为了引导同居但未领证的男女正确认识婚姻关系和婚姻关系当事人在婚姻关系中的法律地位。
补办结婚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实事求是地处理,以符合法律规定。
补办结婚登记规定了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与同居现象,对于历史上遗留的事实婚姻,只要符合相关要件仍视为事实婚姻;不符合要件的则视为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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