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1. 直系血亲。2、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具体包括同源于父母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5.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6.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中规定的登记结婚条件都有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登记结婚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必须当事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意味着结婚必须基于双方自愿的意愿,禁止任何形式的强迫或者干涉。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具体规定是,男性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年龄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这条规定明确禁止直系亲属及其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之间的结婚。
(4)男女双方均没有配偶。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确认彼此没有任何未解除的婚姻关系。
(5)男女双方均无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这一条款旨在保障结婚双方的健康和生育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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