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定结婚年龄,没领证,但是举行婚礼了,法律承认结婚吗
在法律层面上,仅仅举行过婚礼而没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并不被认定为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虽然仪式性的婚礼可能会使舆论认为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确定,但并非所有实际参与者都必须接受这一概念和定义。
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的正式建立需要结婚的男女各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完成了这个关键步骤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后,我们才能够肯定地说他们已经结为合法夫妻。
反之,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有哪些情形的,禁止结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
(一)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人。
(二) 非双方自愿的情况。
(三) 一方或者双方已经有现存的法定配偶。
(四) 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系。
(五)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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