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定结婚年龄,没领证,但是举行婚礼了,法律承认结婚吗
在法律层面上,仅仅举行过婚礼而没有进行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并不被认定为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
虽然仪式性的婚礼可能会使舆论认为其代表着婚姻关系的确定,但并非所有实际参与者都必须接受这一概念和定义。
事实上,根据我国相关法规规定,婚姻关系的正式建立需要结婚的男女各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只有当完成了这个关键步骤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后,我们才能够肯定地说他们已经结为合法夫妻。
反之,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只能被视为同居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禁止结婚的情形
民法典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法定结婚年龄未领证但举行婚礼,法律如何认定及禁止结婚情形解析】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