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结婚的亲属有哪些
1. 直系血亲。2、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
3.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具体包括同源于父母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和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5.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6.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2)非双方自愿的;(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大陆人和香港人结婚在内地登记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需前往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法律依据可以参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结婚登记。
此外,《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明确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2)签署声明证明本人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温馨提示】:在实际法律问题情景中,个案详情有所差异,为了精准快速解决【大陆与香港人结婚需知:不能结婚的亲属及登记条件解析】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向琼法网的专业律师说明详细情况,一对一解决您的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