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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办理结婚证与生理缺陷者的婚姻权利探讨

发布于2025-06-30 06:26:21 浏览2次

跨省结婚证怎么办

跨省结婚证办理方式是:

(1)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结婚申请后,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生理有缺陷的人能否结婚

生理有缺陷的个体,并非被法律禁止结婚的对象。只要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并自愿选择结婚,均可办理结婚登记。

然而,如果一方在婚前故意隐瞒自己的生理缺陷而导致结婚,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这段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年龄限制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律还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情形,例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

此外,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应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故意隐瞒疾病,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在请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下,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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