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是事实婚姻
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即所谓的事实婚姻,其要件是男女双方无配偶关系,否则构成事实重婚。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的首要区别。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结婚的意图,并以共同生活的形式实践这一意图。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关系在实质上的重要差别。所有不合法的两性行为,都不具备婚姻的意图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应当公开表现为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得到社会公众的承认。这种外在形式上的公认夫妻身份,与其他非婚关系在形式上的显著区别。任何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都不会被视为夫妻关系,也不会得到社会的认可。
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没有完成法定的结婚登记手续,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的主要区别标志。在中国,无论是否进行过结婚仪式,只要未进行结婚登记,均不构成合法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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