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情形是什么
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一方有重婚情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
《结婚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不同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具体材料和证明文件。内地居民需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同时提供无配偶及亲属关系声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出示有效通行证和身份证,并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无配偶及亲属关系的声明。华侨则需提供有效护照,以及由居住国公证机构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及亲属关系声明。外国人须出具有效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并提供经中国或其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无配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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