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避免近亲属结婚,二是为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禁止结婚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具体是指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多项要求。首先是户口簿,此外还需携带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每位申请人需亲自到登记现场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另外,需要准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如果无法提供户口簿,可以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对于集体户口的申请人,可提供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户口簿复印件以证明户籍情况。如果申请人未在当前户口所在地落户,需携带户口迁移证明或其他公安部门或相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进行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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