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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有绩效工资

发布于2024-04-21 16:36:04 浏览207次

一般来说,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详细列出,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须亲笔签署并声明已知晓这些条件。在此过程中,需留存员工的签字确认单据备查,以便仲裁或诉讼阶段作为证据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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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否有绩效工资

试用期员工通常也是有绩效工资的。试用期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而给予的奖励性工资,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出色,达到了公司的绩效要求,那么他们理应获得相应的绩效工资。

然而,具体的绩效工资政策可能因公司而异。一些公司可能会在试用期就为员工提供绩效工资,以此激励员工更好地融入团队、完成工作任务。而有些公司可能规定试用期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只在转正后才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因此,试用期员工是否有绩效工资,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和员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如果员工想了解自己在试用期的绩效工资情况,建议与公司的HR或上级领导进行沟通,明确公司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

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试用期怎么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1、用人单位有具体、合法、合理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对员工从事的岗位事先有明确的录用条件,且该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性别、种 族、宗教等就业歧视,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

2、有证据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通常情况下,录用条件可以在劳动合同附件、入职登记表、员工手册或单独的录用条件确认文件中列明,员工入职时可由其签名确认知晓,并保留员工签字的书面文件,在仲裁或诉讼中,用人单位可以提供员工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证明员工知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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