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免责事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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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8 14:02: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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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免责事由是指在车辆交通事故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车辆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免责事由包括但不限于:1. 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2. 被侵犯人的自愿行为,如被害人故意损坏车辆等;3. 受害人过错,例如被害人酒后驾驶、违反交通规则等行为。交强险免责事由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建议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和辅导。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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