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赔付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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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4:27:3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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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中被保险机动车的交强险,若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于受害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过错,无法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交强险可以进行无责赔付。具体来说,交通事故无法确定责任归属时,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无责赔付。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条例施行前已经投保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期满,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十三条,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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