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开始期限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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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03:17: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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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的开始期限并无固定规定,通常由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裁量。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法院可能规定特定的时间段内必须开始调解程序。在其他情况下,调解可能会在诉讼程序的早期阶段就开始,以尽早解决争议。因此,具体的开始期限可能因地区和案件而异。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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