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负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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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3:21:1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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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以下情形下可能负连带责任:1. 车辆未经他人允许擅自使用,如家庭成员或朋友借用车辆而发生事故;2. 车辆未经妥善保管,如未锁车或将钥匙交给不合格的人;3. 车主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例如车辆存在明显缺陷但未及时修理;4. 车主未购买或未及时续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在这些情况下,法律认定车主与实际驾驶人具有共同的过错,因此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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