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好意施惠方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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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4:56:2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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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交通事故中好意施惠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尽管好意施惠方的行为出于善意,但如果其行为导致了事故发生或加重了事故后果,法律上仍然会对其进行责任追究。法律通常会考虑好意施惠方的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并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责任程度。因此,好意施惠方可能需要赔偿事故中其他受害方的损失,但赔偿责任的大小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好意施惠方的行为是否符合交通规则、是否存在过失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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