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规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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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22:26:26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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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办法》,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期限规定:

一、从事故发生之日起,保险公司应当在60日内完成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二、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的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决定不服的,自接到评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复查。

律师提示:请一定严格遵守此项规定,确保及时进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出复查申请。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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