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义信用卡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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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4 14:45:1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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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通常被定义为利用虚假信息或欺诈手段,以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或使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活动。这包括但不限于盗窃他人信用卡资料、伪造信用卡或信用卡交易、未经持卡人授权使用信用卡等行为。诈骗者可能通过假冒他人身份或利用技术手段获取信用卡信息,然后以此进行非法交易或套现。信用卡诈骗罪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中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属于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第三款)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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