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的概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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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03:37:5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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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指的是在证券市场上,企图通过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欺骗投资者购买股票或债券,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这类罪行涉及故意误导投资者,使其产生错误的投资决策,从而造成损失。在法律上,欺诈发行证券被视为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因其对投资者信心和市场稳定造成不良影响而受到严厉打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等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存托凭证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前款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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