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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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15:42:37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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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是行政强制措施的一种,通常由政府或执法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对个人的自由进行限制或剥夺,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或执行法律责任。在许多国家,拘留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和条件,例如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拘留人可能涉及犯罪行为或违反法律规定。此外,拘留期限和条件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和监督,以确保不滥用权力或侵犯人权。

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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