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如何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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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23:2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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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定罪通常依据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法律要求证明被告有意识地违反了国家的海关法律,擅自将货物带入或带出国境,且通常这种行为会造成国家的经济损失或危害国家安全。检方通常需要证明货物的非法性质以及被告的行为属于明知走私的情况。律师可能会辩称被告并不知情或没有明确意图违法,或者质疑证据的可靠性。因此,在走私普通货物的案件中,证据、被告的意图以及相关法律的解释都是至关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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