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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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5 17:30:0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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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通常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当某人违反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法规,通过非法手段将普通货物或物品非法带入或者输出国境时,就构成了走私罪。对于是否构成走私罪,需要考虑到具体的法律规定、货物的性质、数量以及走私行为的情节等因素。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根据客户的情况进行分析,提供合适的法律意见和辩护策略。

法律依据

《刑法》第153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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