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财物后退还或者上交还是受贿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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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02:57:29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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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收受财物后主动退还或上交并自愿认罪,可以视情节轻重减轻处罚,但不会免除受贿罪责任。如果收受财物后仅在发现受贿行为已被揭发或者受到调查压力时才退还或上交,通常不会免除受贿罪责任。关键在于是否存在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以及是否构成受贿罪的要件。因此,即使退还或上交了财物,仍然可能构成受贿罪,但可作为情节轻重的考虑因素。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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