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遗弃罪是指对于无劳动能力的直系血亲关系的人或者其他应当扶养的人,遗弃的行为。而将孩子送人并不一定构成遗弃罪,关键在于是否履行了合理的监护和抚养义务。如果送养是经过法律程序,如合法领养或委托收养,并且确保了孩子的安全和权益,那么通常不会构成遗弃罪。但如果送养过程中忽略了孩子的基本权益,例如未确保收养家庭的合法性或忽视了孩子的生活需要,那么有可能触犯遗弃罪。因此,在孩子送人的情况下,是否触犯遗弃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十六条 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
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1)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
(2)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3)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
(4)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
不是出于非法获利目的,而是迫于生活困难,或者受重男轻女思想影响,私自将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送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营养费”、“感谢费”的,属于民间送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私自送养导致子女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