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未给付财物的是否算行贿罪既遂

律师解答
律师
海口律师网资质认证
2024-06-13 05:08:01 回答了该问题

律师回答

实际未给付财物的情况通常不构成行贿罪既遂,因为行贿罪既遂要求实际给付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在法律上,行贿罪既遂需要具备的要素包括行贿行为、受贿行为、实际财物或利益的交付或承诺。如果贿赂行为未完成交付或承诺财物,而仅仅是有意向或准备交付财物,通常不构成行贿罪既遂,但可能构成行贿罪的未遂或准备犯罪。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而异,建议咨询当地专业律师以获取确切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最佳答案
相关问题 精选回答 推荐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