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会承担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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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18:35:19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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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的《刑法》规定,欠债不履行还款义务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发票、证明文件等方式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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