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让公司承担其个人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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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11:40:22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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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债务是分开的。一般情况下,股东不会因个人债务而导致公司承担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认定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将其个人债务视为公司债务,从而追溯至公司。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证明股东故意或过失地将个人和公司财务混淆,以及个人行为是否真正与公司业务相关。因此,股东应确保个人财务与公司财务严格分开,以避免可能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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