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欠钱不还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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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30 11:25:10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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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欠钱不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借款合同或借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书面证据;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及对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适用);双方的银行转账记录或现金交付凭证,以证明实际借款行为;催款记录,如短信、邮件、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原告已经催款但对方仍未还款;如果有保证人,还需提供担保合同及保证人的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其他能够支持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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