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是否会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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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8 14:45:11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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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了财产保全的债权人并不会因此而获得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在实际清偿债务时,仍需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即先清偿优先受偿权人的债权,再依次清偿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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