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立后多久通知会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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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2 04:57: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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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成立后,通常会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所有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这个时间通常在清算程序开始后的数周内,但具体时间可能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债务的数量。通知通常由清算委员会或其律师代表发送,内容包括清算程序的详细信息、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提出债权申请的截止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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