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权是什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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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6 06:17:48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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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的债权人提出的可以在清偿破产债务时优先受偿的债权。破产债权包括优先清偿债权、一般清偿债权和次级清偿债权三种类型。优先清偿债权包括劳动者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一般清偿债权指的是未优先受偿的债权;而次级清偿债权是指破产清偿剩余债务时顺位于一般清偿债权之后的债权。破产债权的确认、清偿顺序和清偿方式等,均受到破产法的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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