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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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 10:52:35 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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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错过债权申报时间后,通常可以在法院规定的补充申报期内进行补充申报,但需提供合理的理由和相关证据,如未能在补充申报期内申报,债权人将可能失去在破产程序中获得分配的权利,具体情况应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详细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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